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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,提升市场运行效率,上期所(含上期能源)发布相关公告对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进行了调整,修订后的规则自2023年10月18日起实施。届时,所有期货品种【除原油和集运指数(欧线)外】从2311合约开始,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统一为“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”。
上期所始终聚焦市场需求,提升市场运行效率。此次对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的调整,是交易所倾听市场诉求,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、统一规则共性的具体体现。下一步,上期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市场调研,不断完善规则制度和优化市场服务,维护市场稳定运行,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。(经济日报记者祝惠春)